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务委员会召开会议
听取全国人大常委会、国务院、全国政协、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党组工作汇报
听取中央书记处工作报告
中共中央总书记习近平主持会议

新华社北京1月7日电 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务委员会1月7日全天召开会议,听取全国人大常委会、国务院、全国政协、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党组工作汇报,听取中央书记处工作报告。中共中央总书记习近平主持会议并发表重要讲话。

会议认为,过去一年,全国人大常委会、国务院、全国政协、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党组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自觉维护习近平总书记党中央的核心、全党的核心地位,自觉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坚决贯彻党中央决策部署,围绕党和国家工作大局履职尽责,推动各方面工作取得新进展,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实现良好开局作出了积极贡献。同时,切实加强党组自身建设,认真贯彻民主集中制,自觉履行管党治党主体责任,在全面从严治党上发挥了表率作用。

会议认为,过去一年,中央书记处贯彻党中央决策部署,在加强理论武装、推进全面从严治党、指导群团工作和群团改革、推动党内法规制定实施、筹办重大活动等方面做了不少工作,充分发挥了职能作用。

会议强调,今年是新中国成立70周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的关键之年。面对当前复杂严峻的国际形势和繁重艰巨的改革发展稳定任务,全国人大常委会、国务院、全国政协、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党组要带头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要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领会党中央对重大形势的科学判断和对重大工作的决策部署,切实履职尽责,凝聚和激发各方面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精准发力做好各项工作。要按照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认真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严肃党内政治生活,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带头贯彻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坚决防止和克服一切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收官打下决定性基础,以优异成绩迎接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

会议强调,新的一年里,中央书记处要在加强和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上作表率,勇于担当作为,提高议事能力,围绕中央政治局、中央政治局常委会工作安排抓好落实,完成好党中央交办的各项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