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落实《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国发〔2016〕31号)关于防范建设用地新增污染的要求,根据宣城市生态环境局下发的《关于重新印发〈2020年宣城市重点排污单位名录〉的通知》(宣环函〔2020〕277号),切实落实好企业污染防治的主体责任,加强企业自我日常监管力度根据《工矿用地土壤环境管理办法(试行)》的要求,我司对所用土地进行了土壤环境监测,现按规定将检测报告进行公示。
附件:安徽省司尔特肥业股份有限公司宣城分公司2020年土壤和地下水环境检测报告